团购新规陷执行难
广州互联城网络信息中心报道:广州做网站,团购方便退款难,是团购族经常遇到的烦心事,也一直受业界诟病。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需承担七项责任,其中一条就是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规定。
然而《意见》至今已发布近一个月,落实的情况却并不理想。记者调查发现,虽然美团、糯米、高朋、聚划算等一线团购网站已在网站的页面上贴出了过期退款承诺,但实际销售中不少团购产品的退款服务依旧有种种限制,不少类别的团购产品更是直言不支持退款。
现状:无条件退款未全覆盖
“不是要求团购过期都必须退款吗,结果还是不给退。”日前,家住朝阳区的曹小姐花50元从一家知名团购网站上团了2张劲松电影院的团购券,本想和朋友周末一起去电影院过把瘾,但工作忙一直抽不出时间,最终错过了团购券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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